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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1-12-08 【浏览次数:255 次】 【字体: 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
 您好,我是相安翟圩人,多年在外打拼,我现在自筹资金100万元想回家乡办泥鳅养殖合作社(因为家乡的螃蟹养殖已经不能成为好多人致富的路了),可要是办一个合作社我感觉我的资金和技术可能有点困难,我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能给予一定的贷款和政策扶持。希望领导能帮助我成为乡亲们的带路人。
  回复时间:2011-12-14 15:52:12
网友您好!对于你反映的想回家乡创业,希望家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能给予您政策及资金方面支持的问题,现答复如下:首先,对你在外面创业有成,我们表示衷心的祝贺,其次,热忱欢迎您回家乡创办泥鳅养殖专业合作社,为家乡的发展作贡献。现将有关政策及情况介绍如下:一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及需办的手续。有五名以上成员(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);有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规定的章程、组织机构;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;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。对照上述条件向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:(1)、登记申请书;(2)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;(3)、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章程;(4)、法定代表人、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;(5)、出资成员签名、盖章的出资清单;(6)、住所使用证明;(7)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。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,办理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二、主要扶持政策。十一五期间,为了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,2008、2009年度,我县在发展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中,分别对当年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5000元的引导资金,2010年度调整为3000元。2011年度再度调整为奖励资金,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符合规范化建设创建示范社条件的实行奖励,共评选出规范化建设创建示范社20个,每个补助1万元,同时评选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,每个奖励5000元。
另外,近年来,我县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发展,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,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公司。徽银村镇银行等相继入住我县。这些都可以是弥补你将来回乡创业时资金不足的重要途径。
对于你希望在将来创业时,能够在养殖专业技术方面得到帮助的问题,县农委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(联系电话:632253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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